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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常州出台《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8-07-18   访问量:8971
      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安全生产工作纲领性文件。去年8月11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今年7月6日,常州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共有6大部分、28条内容。

 
 
 
我市的《实施意见》有何新举措?
市安监局为您解读十大举措
 
 

 

举措1

健全责任体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充实监管执法力量,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干部交流任职”,提出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具体举措,健全各级政府分管负责人牵头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完善安全生产差异化责任目标管理制度。

 

 

举措2

消除监管盲区,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

《实施意见》强调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明确要求不管部门发不发证、不管企业有没有证,都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针对当前新情况、新事物层出不穷,安全监管存在空白等问题,提出了加强对新产业、新业态研究,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杜绝安全监管盲区和漏洞。

 

 

举措3

着眼事故防范,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针对部分作业环节事故多发等特点,《实施意见》明确,企业要加强施工前作业风险评估,强化检维修、临时用电、登高、动火、吊装、立体交叉、有限空间等作业和塔吊、脚手架使用与拆装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以及项目外包作业的安全管理,严禁违章违规行为,防范事故发生。同时,对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也作了明确规定。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的企业,将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实施联合惩戒。

 

 

举措4

完善考核机制,加大激励和责任追究

《实施意见》提出,坚持安全生产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原则,对安全生产工作业绩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安全生产工作年度目标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取消单位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消除思想认识误区。针对安监干部因追责压力大导致队伍不稳定等问题,文件明确“要求制定出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对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责任边界、履职内容、失职的确定条件均明确作出规定,有效保障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

 

 

举措5

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结合全省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的要求,《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行政村(社区)配备安全生产网格员,将作为基层安全监管力量的延伸和补充,收集安全生产信息、宣传相关政策;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根据辖区经济总量、生产经营单位数量等实际情况,配备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监管人员和专职安监人员,尤其是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地区、化工集中区,应加强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和力量建设,提高专业监管人员配比和专业化监管水平。

 

 

举措6

坚持严格执法,加强依法治理

《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效能,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同时,要求“理顺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地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制机制,确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增强执法合力。对推诿或消极执行、拒绝执行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执法部门可将相关情况提交行业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作出处理。

 

 

举措7

适应改革要求,健全应急管理机制

《实施意见》明确,优化整合现有应急资源和平台,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建立城市应急救援信息共享机制,健全部门协同预警发布和响应处置机制,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全面动态掌握应急物资储存地点、数量品种、联系方式等信息。加强消防站点、水源等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因地制宜规划建设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小型和微型消防站,缩短灭火救援响应时间。

 

 

举措8

突出风险防控,严格安全准入

《实施意见》规定,高危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城乡规划编制、设计方案审查、规划许可、批后监管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居民生活区、商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以及其他功能区的空间布局要以安全为前提。

 

 

举措9

提升保障能力,保障安全投入

《实施意见》明确,市、辖市(区)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配备执法车辆、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等,在岗执法人员原则上两年轮训一次,从事危险化学品、职业健康等领域监管执法人员三年内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经费投入。

 

 

举措10

倡导科技强安,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实施意见》要求,提升现代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度,构建覆盖市、县、乡和重点监管企业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信息化管理“一张网”。建立以隐患排查治理日常监管、行政执法、风险分级管控、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大数据分析决策、中介机构管理、应急救援管理、宣传教育培训等应用为基础的信息化监管平台,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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