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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简报 (2013年第19期)

来源: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日期:2013-10-18   访问量:7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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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劳动关系工作座谈会在宁召开

  ●南京: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
 
  ●扬州:出台关于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指导意见
  ●苏州吴江:蚕丝行业工资协商暖人心
  ●徐州沛县:行业协商真较量 企业职工得实惠

 

 

  全省劳动关系工作座谈会在宁召开
  9月13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南京召开全省劳动关系工作座谈会。各省辖市,昆山市、泰兴市和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部门和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分析了今年以来全省劳动关系的运行情况和特点,指出保持劳动关系运行稳中提质、劳动关系工作稳中有为是下一阶段工作的主要任务,重点是推动劳动合同制度扩面从规模企业转向小微企业,集体合同制度推进从有形覆盖转向有效运行,创建和谐企业活动从外部推动转向企业自觉。当前尤其要集中精力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和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劳务派遣单位依法建立职工名册,及时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和劳动用工备案手续;认真做好对其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和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核验工作,并将核验结果和监督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和劳动关系守法诚信档案。着眼标本兼治、部门联动的思路,建立健全职工工资定期支付制度、“一卡通”实名制用工管理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劳动考勤制度、工资支付责任落实制度、联动处置和信用评价考核制度等五项制度。多措并举,切实维护好被派遣劳动者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会议还交流评估了2013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成果,讨论了《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参考文本)》、《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规范》。
  南京: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
  为贯彻落实全总、省总关于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精神,认真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南京市总工会立足全市基层工会组织和职工需求,7月份聘用了施志刚等172名同志为2013—2015年度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向受聘同志颁发了聘书、工作证,并通过发文、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示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员名单和相关管理部门电话,接受基层工会组织和各类企业申请,提供免费服务。
  本次聘请人员为各区(开发区)、产业从事工会工作或人力资源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和部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的律师、专家,其中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取得国家认证的劳动关系协调员资质,主要职责是为企业开展工资协商提供免费政策、程序指导、代表职工直接参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为企业职工提供培训服务,以及参与研究解决本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面临的问题,促进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完善机制、改善民生中发挥更大作用。
  为加强和改善对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的管理,市总工会还同步出台了《关于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聘任程序、日常管理、工作职责以及考核办法,并首次实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补贴制度,由市总工会出资,对成绩突出、确有实效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给予补助和奖励。
  (供稿单位:南京市总工会)
  扬州:出台关于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指导意见
  近日,扬州人社局出台《关于全面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全市工资保证金工作作出制度安排。一是设定区域统筹,主体多样的政策框架。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和各功能区依照意见,分别制定具体办法,今年年底前启动实施;支持和引导条件成熟的行业(区域)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承办工资保证金的日常事务。二是突出重点企业,覆盖各类企业。意见要求,确保近两年发生过工资拖欠行为的所有用人单位和通过租赁场地生产经营的劳动密集型用人单位均缴纳工资保证金;鼓励其他劳动密集型用人单位缴纳工资保证金,进一步保障职工劳动报酬权利。三是采用灵活多样的缴纳方式。意见明确,工资保证金备付月数不低于2个月,人均标准不低于协议签订当月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依据用人单位职工总人数确定缴纳金额(缴纳金额=备付月数*人均标准*职工总人数)。同时,允许采取银行担保、抵押担保或其他行业企业担保等形式提供担保。四是突出正向激励和反向制约。意见明确,对连续两年获得所在地及以上等级“和谐劳动关系”荣誉的用人单位,可退还工资保证金;但对使用工资保证金清偿拖欠工资且继续生产经营的用人单位,则责令其在15日内与承办工资保证金事务的相应组织重新签订协议,并限期重新缴纳工资保证金。
  (供稿单位: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吴江:蚕丝行业工资协商暖人心
  目前,吴江区震泽镇拥有蚕丝被生产企业109家,从业人员3000余人,2012年蚕丝被生产总量达300万条,年产值9亿多元,已形成了一条从养蚕—抽丝—制绵片—翻制及被套、枕套等床上用品生产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并成立了覆盖50家企业的行业协会。2012年震泽蚕丝行业工会联合会成立,今年年初又成立了蚕丝被行业工会。
  每年的5、6月份是蚕丝被生产的淡季,工人生产相对轻松,但行业协会、工会没空着,双方在为企业发展、行业提升及职工权益进行积极友好协商。今年7月,吴江震泽镇首次在全区开展了蚕丝被行业工资协商,震泽镇蚕丝被行业一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震泽镇蚕丝行业工资协商协议书》,制定了行业工资分配制度。行业内企业充分遵守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绩效优先的原则,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分别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计件工资制、计时工资制、计件和计时工资相结合的分配制度,确保职工平均工资较上年度增长幅度8%—10%。根据职工劳动技能水平和行业效益情况,将行业主要岗位分为四类,分别为拉棉工、缝纫工、仓库、网管,并按照高、中、低三个等次给每个工种制定了相应的工价标准,将有效规范企业职工工资标准和定额标准的确定,对于规范蚕丝被产品的质量、标准和行业自律起到了重要作用。协商中还提出了每年50元工龄工资,在提高工人工资收入的同时,有助于企业稳定人才。通过协商,实现了工人工资增加,企业效益提升的双赢目标。
  行业协会、工会还十分重视技术人员的岗位培养和技能练兵,通过紧密合作,开展了蚕丝行业技能竞赛,组织“金点子”和“合理化建议”评选活动,今年开展岗位练兵2600余人,职工参与率达到90%,申请各种专利190余项。各家企业通过各自领域的创新,实现了错位竞争,有力带动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供稿单位:苏州市吴江区总工会)
  徐州沛县:行业协商真较量 企业职工得实惠
  纺织业是沛县工业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目前该县有146家纺织企业,职工3万余人。今年以来,县总工会在总结龙固、杨屯等镇纺织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经验的基础上,组建了县纺织行业联合工会,并多次深入企业车间、班组,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对工资收入的愿望诉求,为该县纺织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做准备。日前,举行了沛县纺织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会,该县纺织行业8名企业方代表和8名职工代表面对面开展协商。
  协商现场,企业方代表吕开祥提出,去年行业职工人均收入超过2万元,企业为员工及时足额交纳了五险一金。今年若要按照最低工资每月2000元,确有难度,请职工方认真考虑。经过反复商议,职工方同意最低工资每月1500元。
  工种工资“抠”得最细也最耗时。纺织行业的细纱、粗纱、并条、自落4个工种出力较多,职工方提出提高以上4个工种工资标准。经过几轮协商,企业方答应4个工种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400元、2000元、1800元、1800元。协商至此,职工方并不“满足”。职工王晓芹提出:行业职工没有其他收入,在临时放假或停产时,应发放生活补助费每人每天20元。企业方经过简短商量,同意在临时放假或停产时,发放生活补助费每人每天15元,即每月450元。
  协商虽然激烈,总算顺利。但当职工方要求将一线员工激励奖金额度由1000元提高到2000元时,现场出现“意外”:纺织协会会长董良骝哑然失笑,半天不语。
  正当大家困惑不解时,董良骝大声说:“经过县总工会事先调查和建议,协会综合考虑,今年计划拿出15万元设立质量改进专项奖;拿出15万元发放过程激励奖。这30万元均不列入2013年工资总额预算。另外,企业总经理专项奖励基金增加到15万元,一线员工的激励额度人均将超过2000元。”话刚落地,掌声响起。
  最后的内容是中秋、春节等节假日职工福利标准、餐补以及年休假问题。经过职工方积极争取,中秋节、春节福利标准为每人200元,中餐补助每人每月100元。年休假问题因涉及因素过多,双方同意下次继续协商。
  此次协商内容较多,经过几轮“较量”,协商结束时,双方都有如释负重的感觉。职工方代表蔡可省深有感慨地说:“没有工会牵头,俺们职工和企业协商起来真不知该怎么办,职工得到实惠,多亏了县总工会!”
  (摘编自9月10日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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