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统筹推进我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切实简化流程、优化服务,不断提升企业开办的便利度,现结合江苏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全面落实国务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各项任务和省委、省政府“3550”改革要求的基础上,以进一步简化企业开办流程、优化服务为重点,切实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可预期性,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的制度性交易成本,积极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良好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切实简化企业开办的环节和所需提交的材料,大力推进企业开办从工商登记、印章刻制、银行开户、涉税事项办理到职工参保登记全流程网上办理。鼓励各地在坚持全省统一的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环节、优化流程,不断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切实提升便利度,确保2018年年底全面实现开办企业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大力推行“一窗受理、一表填报”。各地在保留企业登记、涉税事项办理等专业服务窗口的基础上,增设“企业开办”一站式受理窗口,负责企业申请材料的受理和传递,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办理工商登记、刻章备案、银行开户、涉税事项、社会保险登记等集成服务,并对各部门的办件效率、办件质量进行督查督办。推进“企业开办”申请一表填报,以企业工商登记申请表为主表,将其他涉企信息整合为附表,一次填报,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拓展“企业开办”一站式受理窗口功能,归集汇总营业执照、公章、税务发票,并统一向申请人送件。(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政务办、省公安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税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企业开办”网上流程。积极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由申请人通过江苏企业网上登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一次性提交申请材料,市场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通过平台将企业相关信息推送给公安、人民银行、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并行办理工商登记、公章备案、发票申领、银行开户等涉企事项,实现“一次提交材料、一网信息共享、承诺限时办结、反馈办件信息”的涉企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公安部门在平台上公布印章制作单位名录、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由申请人自主选择印章刻制网点,刻章单位应限时完成刻制及备案。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要尽快在全省推广泰州市取消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试点经验,积极支持商业银行将开户资料信息通过电子化传递方式报送当地人民银行。税务部门依据共享的企业登记信息,及时为企业完成电子税务局在线自动开户,并提供新办企业套餐首次申领发票的线上申请功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企业用工登记实行网上办理、自助办理和柜台办理相结合,并限时办结。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涉企事项的办理部门,要及时向平台及江苏省政务服务网反馈相关办件信息,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对企业开办政务服务事项全过程实时监察监控、预警纠错和投诉处理,推进市、县两级电子监察平台的完善,实现对政务服务过程的“一站式”监管。(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政务办、省公安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税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打通信息化融合瓶颈。优化部门间信息共享的深度和广度,加快建立电子证照库,省政务办要归集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及相关备案信息,协调相关审批、登记部门通过江苏省政务服务网以在线调用等方式,获取申请人的登记、许可信息,相关部门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纸质许可证、营业执照、相关许可文件及其复印件,切实解决群众来回跑腿、反复提交各种证明等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年内率先实现从电子证照库调用保安服务许可证、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设立审批、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等3项前置审批事项的电子证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设立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等后置许可审批部门在线调用电子营业执照。大力推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企业登记系统、公安部门人口基础信息库、印章备案系统以及自然资源部门不动产登记信息库的关联,积极运用人脸识别等现代技术手段实现企业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人员的实名认证;积极探索在取得产权人授权委托的前提下,在线核验申请人提交的住所(经营场所)产权人与登记的产权人是否一致,房屋的性质属性是否与登记的一致;全面做到在线核验申请人提交材料上加盖的公章是否合法备案。搭建涉企信息共享库,依托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利用电子营业执照实现企业的身份认证、电子签名、信息共享、授权调用、信息核验校对等功能,扩大部门间信息共享范围,提高数据利用率。(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政务办、省公安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自然资源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对于优化区域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服务水平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有序有力推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负责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各项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投入保障,为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创造良好条件。省市场监管局作为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重点工作的组织实施、重要事项的推进落实。各相关部门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切实加强协作配合,理顺工作机制,实施流程再造,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二)加强宣传培训。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的重要意义,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加强相关政策规定、操作流程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服务建设。各地要及时更新完善“企业开办”办事指南并在政府网站和办事窗口公开,要通过在政务大厅设置专门咨询区域、在政务大厅自助服务区配备“企业开办”“导办”队伍、提供网上智能咨询、热线电话咨询等多种方式,为办事群众提供“企业开办”全流程的业务咨询和现场指导,不断提升“一站式”服务质量。
(四)加强督查指导。坚持把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作为衡量工作实效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的督查和指导。省市场监管局要逐月汇总企业工商登记、刻章、银行开户、办理涉税事项、社会保险登记等用时数据,定期向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通报;及时研究、推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及时了解所辖县(市、区)的工作进展情况,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形成工作倒逼机制,推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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