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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机制

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简报(2013年第7期)

来源: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日期:2013-05-20   访问量:7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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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国企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扎实推进
  ●苏州:多措并举  和谐创建硕果累累
  ●镇江:突出重点  实现工资协商三个提升
  ●泰州: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申报工作
  ●徐州泉山:工资协商引入人大代表监督机制
南京:国企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扎实推进
  南京市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和国资委等四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南京市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就各方履行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管职责进行了分工,其中,人社局牵头组织调查和协调工作,负责企业自查表的整理上报,结合企业薪酬调查、劳动监察书面检查、社会保险费征缴等数据与企业自查数据的比对,以及总结监督检查情况等工作;财政局负责企业自查和行政抽查中企业财务数据的比对工作;审计局负责企业自查报表的审核,以及行政抽查中企业相关会计资料的审计审核工作;国资委负责督促其监管的企业自查和组织复查工作。
  与此同时,南京市专门召开由12个市属国有产业集团(公司)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园区人力资源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布置会议,明确将全市所属国有企业全部纳入监督检查范围,采取企业自查与行政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国有企业执行国家工资总额宏观调控政策、工资内外收入的列支和发放、执行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执行工资薪金税收管理规定等四大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市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和国资委等四部门还分别就如实填写自查表、合并报表的收集上报、财税和社保征缴数据比对、企业自查报告的提交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说明。经过前一阶段的工作,南京市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企业自查工作已圆满完成。
(供稿单位: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多措并举  和谐创建硕果累累
  近年来,苏州市主动研判劳动关系最新态势,紧紧围绕“服务发展大局、促进转型升级、关注民生稳定”的工作主线,以培育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为重点,以推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实施、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为主要内容,兼顾企业发展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创建规范有序、互利共赢的劳资和谐城市。
  一是宣传引导造氛围。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定期不定期地进企业、走社区、访职工,针对不同对象组织开展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在去年底全省联动开展的“共建共享和谐劳动关系”主题宣传日活动中,重点向职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通过发放宣传页和播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片,详细解释广大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如劳动者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加班工资如何支付等,营造浓厚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氛围。活动期间,新编“职工维权知识问答及联系电话”宣传页8831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企业手册、劳动法律法规汇编等宣传资料5532份,发放单行本3969册。现场接待咨询5246人次,接受电话答疑2841人次,其中工会法律服务电话答疑373人次,劳动监察举报投诉电话答疑715人次,12333人力资源保障咨询热线答疑1753人次。
  二是工资协商重质效。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中,苏州市着力推进海虞苏作红木家具行业商会、董浜镇加弹行业协会、辛庄镇针织服装行业协会、沙家浜玻璃模具商会等8个行业的企业,集中签订《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覆盖了240多家企业和9600多名员工。继续实行“典型推进计划”,确定不同类型、代表性强的151户企业作为提质培育单位,精心培育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效果显著的34户“样板企业”,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和荣誉激励。加强和规范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审查管理,开展集体合同审查行为规范达标活动,进一步在标准、范式、流程、文书上做到“四统一”,确保“劳动关系行政事务规范化经办管理率”达到100%。认真组织实施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全面研判工资集体协商签约履约情况,提升协商的质量水平。
  三是评比表彰树典型。苏州市已形成了县级市(区)、市、省、国家四级金字塔式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体系,有效带动3万多家企业加入到和谐创建的行列,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企业关爱职工、职工关心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2012年,新增209家企业(工业园区)获评2011年度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称号,复审确认882家以往年度荣誉获得单位。经过精心培育和层层推荐,16家企业被评为2010年度江苏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147家被确定为2011年度省级劳动保障诚信培育单位。自2006年以来,累计52家企业(工业园区)被评为江苏省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工业园区)。其中,江苏张家港酿酒有限公司被评为2011年度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港港口开发区被评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
(供稿单位: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突出重点 实现工资协商三个提升
  目前,镇江正以“惠民生、促倍增”为主题,开展工资协商春季要约行动,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今年的主要目标是在岗职工50人以上、生产经营正常、独立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92%;签订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不少于20家,各辖市区新增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不少于1家;签订区域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达95%以上,各类工业园区工资协商覆盖面达90%以上;共商薪酬制度、促进高技能高业绩高薪酬的企业数不低于建会企业的70%。实现工资集体协商的三个提升,提升全市工资集体协商的建制覆盖,提升工资集体协商的履约率,提升工资集体协商共商薪酬制度的覆盖面。
  为切实提升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和实效,镇江将重点抓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合理确定协商目标。根据政府发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结合本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职工工资水平,参考本地居民消费物价指数,提出年度职工工资增长目标。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有增长的企业,应根据工资增长指导线协商确定年度职工工资增长幅度。生产经营遇到一定困难的企业,在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前提下,协商确定本单位的最低工资标准。当经济形势或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职工方和行政方可以就工资水平的调整进行协商,努力实现劳资双方携手共度难关。二是完善企业薪酬制度。开展千企提质行动,通过采取工资升档晋级、增加岗位津贴、实施专项奖励、提高岗位系数、报销相关费用以及兑现物质奖励等措施,促使企业收入分配向生产一线技术工种和关键岗位倾斜,向有技术创新能力、出创新成果的一线职工倾斜,向辛勤努力、取得显著成绩的高业绩职工倾斜,实现高技能高业绩高薪酬。三是丰富协商具体内容。在签订协商协议时,从为职工办实事的角度出发,除通过协商确定工资增幅外,还可以就职工福利进行协商,结合企业实际,健全完善员工关爱计划、员工激励计划、员工保障计划,建立具有激励性、导向性、系统性的职工福利制度。四是努力扩大协商制度覆盖面。实施万企覆盖行动,进一步扩大区域、行业协商的建制面,加快对行业协商主体的培育,通过行业工资协商,重点确定行业统一的劳动定额、工时工价标准,提高行业工资协商的质量和成效。大力推进各类工业园区内新建会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一步消除园区未开展工资协商的空白点,把更多职工纳入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范围。
  下一步,镇江将强化目标考核,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促进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重要举措,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把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和职工工资增长率纳入到地方科学发展综合评价考核体系之中,纳入部门、企业以及企业工会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中,在申报各级劳动关系和谐达标企业工作,各类评先评优活动中,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一票否决项目。通过分地区、分片区召开推进会、培训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在全市形成春季要约行动的声势和氛围。指导企业工会主动行使要约权,全面实施要约行动;指导镇、街道、工业园区、行业加强所在区域、行业内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推进工作,使工作中心下移,更加贴近企业、贴近一线职工。围绕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将依法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工资增长机制等重点问题列入协商内容。全面推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草案预审指导制度,指导企业签订有个性、有特色、为职工办实事的《共建和谐劳动关系集体合同》。选树一批“六个规范”(协商代表推选、要约答复、协商过程、审议表决、公示报审、履行情况报告)的示范单位,通过典型引路的方式,带动全面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劳动保障的行政监督和工会组织的一线监督作用,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履约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供稿单位:镇江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
泰州: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申报工作
  近日,泰州正在组织实施“2012年度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园区)”申报工作。这次评选名额不限,企业或园区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即可自主申报。整个评选表彰工作需要企业自荐、初步审核、评选审查、名单公示、审定表彰5个流程,申报时间从3月1日至4月底。获得评审通过的企业经公示后,由市政府批准并予以命名表彰。同时,该市还将评选出“市十佳和谐企业”,由市政府一次性给予每户企业5万元的奖励。
  被评选为“泰州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将享受政府的多项实惠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给予培训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并优先审批特殊工时工作制;企业家协会(经信委)、银监部门重点给予专项资金优先扶持、技改项目优先支持和银行贷款优先信贷;工会、企业家协会(经信委)和银监部门将此殊荣作为评选各类资格和荣誉称号的先决条件;税务、环保部门给予税费减免。
(供稿单位: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州泉山:工资协商引入人大代表监督机制  
  泉山区是徐州市的主城区,服务产业相对发达且数量众多,全区1271家小微企业分布在14个街道办事处的85个社区,成为开展行业(区域)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而企业规模小、经常搬迁和员工流动性大,协商主体难以落实,又成为工资协商扩大建制面的难点。为了切实解决这个矛盾,泉山区总工会在推进行业(区域)工资集体协商实践中,紧紧抓住基层街道、社区大多有人大组织和人大代表的特点,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为基层职工群众的代言人作用,结合社区和谐社会创建和社会管理创新,试点把人大代表监督机制引入开展行业(区域)工资集体协商的事前监督、过程监督、事后监督实践,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事前监督体现在: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做好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各街道、社区开展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必须听取街道、社区人大代表的建议。人大代表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的监督员参与工资集体协商,实行公开身份、挂牌上岗、现场监督。同时,结合社区人大代表熟悉企业和职工情况的特点,在主体确定、代表产生和协商内容确定等方面,人大代表配合社区工会和企业,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确保各种诉求合理、合法。
  过程监督体现在:通过人大代表现场监督等形式,参与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全过程,确保工资协商操作流程、协商程序民主合法,确保协商结果的公平、公正、规范。
  事后监督体现在:在建立集体合同监督履约机制时,必须吸纳人大代表参加,并采取有效方式深入企业和职工中了解集体合同履约情况。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由人大代表提请街道人大工委,在人大代表的监督下由人社部门、工商联和工会进行联合督办,确保工资集体合同协议的有效落实。
  到2012年10月底,全区召开各种形式的现场推进会14场,签订行业(区域)各种集体协商68份,覆盖各类企业1200家,行业(区域)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已达94.4%以上。目前,这一做法已在当地全面总结推广。
(供稿单位:徐州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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