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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锁扣专利对公平贸易影响的调查及应对略的思考

日期:2022-11-16   访问量:1654

地板锁扣技术可以上溯到鲁班的榫卯结构技术,但自20世纪80年代形成专利以来,长期被美西方的尤尼林、瓦林格、美国地板公司、I4F等公司垄断,形成技术壁垒成为中国地板产业展的难点和痛点。20年间,中国地板产业一直遭受美西方锁扣专利收费的不公正对待,甚至经常遭遇以此为借口的关税报复地板产业属于密集型劳动为主的民生传统产业,特别是地板基材,老少边穷”地区的速生林业产业和扶贫开发息息相关。基于江苏武进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地坪地材)相关情况的调研,追溯地板锁扣专利历史由来,综合20多年间的重大摩擦斗争,剖析地板锁扣专利及相关产业的现状,探索与思考应对的方法与路径,点面结合、以小见大,为破解产业发展技术瓶颈、争取公平贸易提供借鉴,着力推动地板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地板锁扣专利历史由来及摩擦斗争

(一)锁扣专利由来

锁扣连接是地板中比较常见的连接形式,可以增强木地板在接合部的强度,实现木地板的整体运动等。长期以来,困扰中国地板走出去的非关税壁垒就是锁扣专利问题,这也是中国地板产业国际化的难点和痛点。强化木地板锁扣专利最早由比利时尤尼林公司(UNILIN)和瑞典瓦林格公司(VALINGE,也称林格、凡林格)于20世纪80年代申请。

1997年6月7日,尤尼林公司2005年被美国莫霍克工业公司(Mohawk Industries)收购更名为尤尼林集团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由硬地板块构成的地板以及制造这种地板块的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该项发明于2002年7月3日获权,专利号为97190692.0总共有55项的专利权权利,其中大部分是关于锁扣技术的专利。此后,尤尼林的母公司美国地板公司及瓦林格、I4F等公司纷纷在中国布局地板专利。

围绕锁扣专利,尽管尤尼林公司和瓦林格等公司间诉讼不断,但对外技术壁垒构建方面是紧密合作通过交叉授权、联合和解、专利费分享等方式,家巨头企业对地板企业的专利控制正在变得更加严厉逐步发展形成专利技术壁垒。

(二)专利覆盖面

全球地板锁扣技术经过近40年的发展,已形成倾斜插入、水平插人和垂直插入三大技术体系,而尤尼林和瓦林格倾斜插入锁扣技术的应用最为广泛,可谓无所不在,不但强化地板离不开锁扣安装,部分石木塑地板(SPC、WPC、LVT)、竹地板、多层复合地板,以及实木地板,都有可能用到锁扣。据行业专家分析,目前欧洲80%的地板企业使用两大公司的2G或者5G锁扣技术,中国的强化木地板企业以购买尤尼林的锁扣专利为主,而石木塑地板(SPC、WPC、LVT)企业则主要购买门槛费相对较低的瓦林格锁扣专利(江苏武进的地板企业购买率超过70%)。

尤尼林公司锁扣专利主要靠特定角度插入,通过用一定力量改变锁槽形状,依靠地板材料的弹性来扣紧地板,安装后拼接缝较小,使地面的地板在安装后成为整体,但安装和拆装相对更加费力;瓦林格公司更偏重角度插入角度扣紧的专利,专利注册内容涵盖锁扣的系统、方法、一体化和锁紧等几个方面,安装容易,拆装也容易采用两家公司的这种榫舌锁扣设计,远超普通扣型的齿合度,牢牢锁死在挤压、拉伸中不易变形,既经久耐用,又深层静音,可以使地板墙板一拍即合不使用龙骨,实现无胶化安装。因此,欧美经销商在采购地板产品时一般明确指定必须采用尤尼林或者瓦林格的锁扣技术。

据了解,由于尤尼林和瓦林格的锁扣专利覆盖面极广,地板企业已经很难再找出一种新的扣型来规避他们的专利。20多年来,仅尤尼林及其母公司地板工业公司就在全球布局了 1437 件专利申请。加上瓦林格、I4F等机构,累计布局专利超过3000件,构建了严密的专利壁垒,加剧了地板锁扣专利及相关技术的竞争。 

(三)专利被授权企业遭遇歧视性收费、报复性惩罚 

1.双重标准收费

2005年开始,尤尼林公司和瓦林格公司两大国际锁扣专利公司向中国锁扣地板企业征收高额专利费。2007年2月,第一次 337调查”中国企业败诉。根据仲裁结果,凡是向欧美地区出口采用了尤尼林和瓦林格锁扣技术的地板产品的企业,每家企业都要向其支付一次性专利使用费(门槛费)1012万美元,而且被授权企业售出地板,还要按照每平方米0.65美元的标准缴纳成本费用。

尤尼林和瓦林格在锁扣专利使用的收费标准上在国与其他国家方面采用了双重标准。据业内人士估算,中国企业缴纳的专利费用是国外同行平均水平的6~8倍左右。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专利公司又采用差异化方式,以每平方米0.4~0.9美元的标准分别对待中国企业由于江苏武进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地坪地材)的地板企业外向依存度较高且外贸出口以北美市场为主,因此强化木地板、石木塑地板(SPC、WPC、LVT)专利授权使用费对企业的影响特别大,仅地板锁扣专利费用一项,就占到了外贸地板企业生产总成本的10 %15%2017年,尤尼林委托的审计机构瑞典玛泽会计事务所违法审计事件后,瓦林格公司乘势布局,将门槛费降至5万美元,每平方米收取专利费0.75美元,武进基地近70%的石木塑地板贸企业购买了瓦林格公司的专利包,合同三年一签。2019年起,瓦林格公司的2G锁扣专利技术将陆续失效,为诱惑中国企业购买没实际意义的5G锁扣专利包,竟然玩起了朝三暮四的伎俩,将2G专利成本费提高至0.85美元每平方米,将5G专利包的收费降至0.7美元每平方米,但每平方米地板必需至少使用4根特制的PVC嵌条,合计成本约0.15美元。

2.歧视性对待

2012年4月1日,尤尼林和瓦林格公司针对中国地板出口企业制订了新的规定,要求所有使用尤尼林或者瓦林格专利的厂商生产的锁扣地板出口出售到欧美市场都必须贴上防伪标签,并且明确声明只有地板企业需要贴标签,实行歧视性对待

2014年1月,德国汉诺威地板展期间,大公司“强强联合”,以中国地板企业的专利产品侵犯专利权为名,申请德国法院发出临时禁止令,拆毁有关企业的展位、没收展品,并要求现场交纳高额保证金和垃圾处理费。

据行业调查,在锁扣专利授权使用费实际征收过程,美方专利公司及代理审计公司实行差异化收费、打包销售、优惠包费、利诱和解、高额罚款、取消授权等多种手段,分化瓦解企业统一战线,防止抱团联合。对于那些敢于据理抗争霸王条款的中国企业,则冒头就打,动辄取消专利授权,许多外贸企业被迫破财消灾、屈从强权。专利公司甚至还将参与支持应诉斗争,或者协助企业申请专利无效的专家拉入黒名单。

3.“301调查”沦为贸易战工具

2018年6月15日,在中美贸易战的关键时刻,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中国对美国知识产权存在侵犯行为”为由,正式对中国启动第6“301调查”,其中中国的四类地板(包括强化木地板、WPC、SPC)和胶合板纳入了加征25%关税的清单中。8月,在华盛顿的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大楼举办为期6个工作日的听证会,武进国家外贸基地的江苏贝尔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中国唯一地板企业派代表参加听证会抗辩,为中国地板行业争得一线机会,但未能如愿。同年8月23日,美国正式对中国产地板加征25%关税。美国的“301调查”由来已久。从历史上看,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前5次对中国地板发起的“301调查”,结果均以双方达成妥协和解告终,并未演化成全面贸易战。但这一次非但没妥协,至2022年8月4年届满以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于9月2日决定继续延长对华货物征收301关税,“301调查”完全演变为贸易战的政治工具。

(四)应诉“美国337调查 ”及公平贸易维权斗争

1.应诉强化木地板“美国337调查 ”

2005年7月,尤尼林公司以来自全球的30家木地板企业侵犯其在美国的4项专利为由,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337-TA-545复合木地板调查 ”的申请,指控全球30家地板生产企业(其中中国企业17家,包括5家横林地板企业)侵犯其地板锁扣技术专利。企业如果不应诉,就意味着放弃整个美国市场,而高昂的诉讼费用,又让众多企业望而却步。由于国内地板大企业不愿联合中小企业应诉,同年9月,在横林镇党委、政府和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常州市地板协会的努力协调下,江苏武进横林镇的洛基木业、中鑫木业,芙蓉镇的赛力木业和福建省永安林业、广东省盈彬木业5家企业,代表中国中小地板企业组团应诉“美国337调查”。2006年7月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作出初裁,中国地板公司出口到美国的强化木地板使用“第七号锁扣绕道设计”生产的产品可以进入美国市场,但2007年年初,美方又终裁中国企业败诉,并签发了普遍排除令(除深圳燕加隆公司的“一拍即合”锁扣)。那场官司虽然最终未赢,而且每家应诉企业因此承担了上千万元的诉讼费用,但应诉树立企业形象的意义远远超出了官司的输赢。

应诉“美国337调查”后,横林地板企业树立了敢于担当的形象,强化木地板出口逆势增长。2007年11月,常州市 地板协会组织12家企业应诉的加拿大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在加拿大边境贸易署来横林实地调查后,均得到了零关税、零补贴的圆满结果,进一步巩固了横林地板在加拿大的市场份额。

2.洛基木业公司告赢瑞典玛泽会计事务所

2007年中国地板企业应诉“美国337调查”败诉后,尤尼林公司、瓦林格公司携胜诉成果强势进入中国市场,开始了对中国地板行业专利收费市场的瓜分。两大专利公司委托瑞典玛泽会计师事务所(简称玛泽所)等两家公司审计横林地区强化木地板锁扣技术专利授权企业合同执行情况。然而,在审计过程中,玛泽所对中国企业采用了不平等审计方式,要求中国企业必须无条件服从他们的审计和调查行为,并通过不合法审计向中国企业索要天价罚款,甚至发生将被审计企业账册劫持到国外的违法事件。面对国外专利权人毫无节制的利益攫取,对中国企业威逼利诱的层层盘剥,以及对中国法律的公然藐视,常州地板协会会长单位、江苏洛基木业有限公司(简称洛基木业)董事长沈鸣生毅然决定挺身而出,团结相关企业与审计公司据理抗争。因此,多家公司遭到专利公司报复,被取消专利授权,导致外贸无法继续。洛基木业决定维权起诉国外相关专利公司和审计公司。

在经历漫长的抗争无果后,2017年5月,洛基木业向江苏省财政厅发出《关于投诉举报瑞典玛泽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违法执业的相关情况说明》的举报信。7月24日,江苏省财政厅对于洛基公司的行政投诉做出处理决定,并在其官网上发布公告,确认瓦林格委托的审计机构瑞典玛泽会计事务所在中国境内从事未经许可的临时执业审计行为违反中国法律规定,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五年内不再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行为。11月,洛基木业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审计侵权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判决玛泽所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洛基木业已发生的相关损失,并保护洛基木业合法权益不再受到继续侵犯。

此案受到商务部、财政部、省商务厅、财政厅以及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江苏省商务厅、财政厅及常州市商务局秉持法律公平正义,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积极推动纠纷案公平合理解决,切实维护了中国的国际形象。在这场国际斗争中,常州市地板协会彰显了行业担当,给予洛基木业以坚强的后盾和大力的支持;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及国浩律师事务所给予有力的专业服务。2019年12月5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瑞典玛泽会计师事务所败诉。历时多年的国际诉讼终于迎来胜利曙光,进入后续维权程序。这次胜诉结果是中国地板行业众多企业自美国337调查案终裁失利以来不断斗争取得胜利中最大的一次。作为诉讼发起者,洛基木业在漫长的诉讼过程中承受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和困难,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承担了高额的律师费。同时,专利权人为了打击报复相继终止了跟洛基的合作,恶意停止了所有专利授权,洛基木业承担了由此而带来的国外客户的流失等巨额经济损失和预期利益,并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洛基木业并未因此而妥协让步,而是坚持正义、坚持原则,跟国外强权专利公司坚决斗争到底,为中国企业公平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竭尽全力,为保护民族工业利益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3.成功阻止美国地板公司WPC地板产品相关专利在国内注册

2015年,美国地板公司(US FLOORWPC地板专利在美申请授权成功,旋即转战中国,并联手尤尼林(Unilin)和瓦林格(Valinge)公司,欲在WPC地板产品上重演10年前美国“337调查”地板锁扣专利一幕。面对行业生死存亡的危机,常州市地板协会义无反顾,主动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与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协调,主张行业和企业的合法权利,寻求法律和政策上的支持。在林产协会等部门的支持下,先后推动召开了“全国木塑/地板行业知识产权维权协调会”“美对华塑料地板、木塑地板专利维权工作座谈会”和“美对华木塑地板专利维权律师招聘会”会议,联合和组织一切力量共同应对美国地板公司针对中国企业的技术贸易壁垒。正是由于协会的快速反应和主动出击,2016年5月,北京恩赫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接受常州市地板协会委托,阻止美国地板公司在中国的申请号为201380055155.9 、名称为“复合防水地板和墙盖板”的发明专利申请。恩赫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严谨、细致的检索工作,共检索到影响涉案专利创造性的专利文献 41 篇。根据检索到的有关专利文献证据,恩赫律师团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多次提出了不予授权的法律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采纳了上述建议观点,对美国地板公司的专利申请先后做出了3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最后于2018 年3月2日做出最终驳回美国地板公司在中国的发明专利申请。中国企业赢得了先机,并为进一步在美国维权打下了基础,树立了信心。

4.应对“337调查”——乙烯基板及其组件案

2019年3月25日,全球最大的地板企业莫霍克工业公司(Mohawk Industries)、地板工业有限公司(Flooring Industries Ltd)、IVC 股份有限公司(IVC US Inc)3家企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交“337案件”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及销售的乙烯基板及其组件(Certain Luxury Vinyl Tile and Components Thereof,行业俗称石木塑地板)侵犯了其专利权(US9200460、US10208490、US10233655),涉案产品HTS码39.1810、39.2590 and 4409,请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案件指定应诉企业45家,其中中国企业19家,常州企业9家,7家位于武进区。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于第一时间正式发出预警通报,常州市地板协会公平贸易工作站于向会员企业发出预警信息。4月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正式立案。此次“337调查”比往常的贸易壁垒更加复杂,因为中国200多家地板企业均已经与有关专利权公司签订了协议,且缴纳了高额专利费;而此次“337调查”是在原告即专利权人已经收取地板企业高额专利费后,仍执意要对中国地板企业实行的“337调查”。通过对本案件的技术深入分析后发现:该案提出的编号为 US9200460、US10208490、US10233655的专利,具体专利不在企业购买的专利范围内,令人十分不解和气愤。面对现实,中方企业只能抗辩回击。为此,5—8月,江苏省商务厅组织有关方面在南京召开全省“337调查应对工作会议,举办经贸摩擦应对培训班;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在北京两次召开“337调查”应对工作会议,商务部在江苏吴江举办对木地板行业贸易救济调查讨论会,在北京举办2019年度中美“337调查”技术研讨会;常州市地板协会分别召开美对华“337调查”应对工作研讨会、地板专利技术 337调查应诉工作闭门会议,为应诉抗辩进行了充分准备。其间,武进的相关企业聘请美方律师及时进行应诉抗辩。10月1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最终裁决,基于和解部分终止调查。

5.成功申请件美国地板锁扣专利无效

2020年6月10日,国家专利局公布了由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地板锁扣专利保护联盟提出,北京志霖恒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申请的美国地板工业有限公司(Flooring Industries Ltd .Sarl)专利号为201180023721.9和201180023183.3的两件地板锁扣专利全部无效宣告。2021年3月1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决定地板工业有限公司的地板镶板及由其组成的地板面层”专利无效。此前,这项专利至少被180多家中国地板企业购买。这些工作成果告诉我们,在国内提起专利无效的申请,也是专利维权的重要方法与路径。

二、与地板锁扣专利相关的产业发展现状

(一)地板出口在艰难中保持增长

近年来,全国强化木地板产品出口受到欧洲企业超大规模生产竞争的冲击,以及“林木宝事件”蝴蝶效应的影响,加上PVC地板(WPC、SPC、LVT)的市场替代,外贸出口一直徘徊不前,转为以内销为主。而PVC地板(WPC、SPC、LVT)因其绿色环保、花色品种丰富、价廉物美,逆势发展,产品95%以上出口欧美国家和地区,成为地板类产品出口的主力。以江苏武进国家外贸基地(地坪地材)为例,2021年,基地完成地板、家具类产品销售206亿元,外贸出口103亿元。出口产品中,强化木地板全年出口额2.23亿美元地坪地材类产品出口总额的15.34%,占全省同类产品出口的71%,占全国同类产品出口的48%; 石木塑地板(SPC、WPC、LVT)出口额12.31亿美元地坪地材类产品出口总额的84.67%,占全省同类产品出口的36%,占全国同类产品出口的18%。2022年1—6月,受新冠疫情、国际局势、美国关税报复、综合成本攀升等不利因素影响,基地39家年销售1亿元以上的规模家居企业完成营收69.09亿元、外贸出口总额31.6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7%和10.28%。其中石木塑地板(SPC、WPC、LVT)出口增长17%,且占出口总额的80%,有力带动了外贸基地转型升级,成为发展的亮点。但是,小微企业景气指数普遍偏低,出现用电下降、用工裁员、工资下跌、厂房租金下降、投资意愿下降等现象。自7月开始,部分家居企业产品订单明显减少,销售和外贸的呈现跌幅,加上9月2日美国宣布延续加征25%的关税,导致地板产品后续出口形势更加严峻。因此,地板企业加强国内市场拓展,实现“双循环”。

(二)围绕锁扣专利的不公平体制依然伤害中国地板企业

据业内专家调查,全国地板外贸企业每年向国外专利公司交纳锁扣专利费超过30亿元美元。目前,江苏武进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作为全国最大的强化木地板和石塑地板出口基地,外贸企业每年向尤尼林和瓦林格等公司交纳的专利使用费总计要超过1.5亿美元,有的大企业每年交纳专利使用费超过2000万美元。在门槛费方面,瓦林格公司为5万美元,尤尼林公司则高达20万美元;在专利成本费方面,尤尼林公司一般每平方米收取0.9美元,瓦林格公司为0.85美元。些高额收费毫无疑问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巨大负担,不但增加企业经营成本,而且严重影响中国地板行业在国际地板市场的竞争力。事实上,绝大多数外贸企业出口每平方米地板实际利润不到1美元,加上美国于2019年10月对中国强化木、石塑等四类地板加征25%报复性关税的分摊,再加上不断攀升的海运、原料成本等构成的综合成本,出口美国的大部分地板产品无法盈利,有的外贸企业甚至出现成本倒挂,如果没有出口退税政策,许多企业根本无利可图。

I4F构建专利集群“围城”构成新的压力

I4F是一家致力于专利和技术研发的高新技术集团,作为地面材料行业内知名专利公司,全球专利用户已超过百家。近年来,I4F在全球范围争取更多的专利合作伙伴,通过其“精挑细选”专利集群概念(包括有关中国公司在内,包含近 3000 项专利和技术),与行业内顶级的知识产权领导者 Classen, Kronospan,UWC, Kowon, CFL Flooring,Tarkett, Benchwick, Kingdom Flooring 及 Lico 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组成锁扣、材料和板材组成、墙板安装、数字印刷、表面处理、生产工艺6个专利集群,正加紧构筑地面材料行业的专利“围城”,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预警信号。相关国内相关地板企业要把握“双循环”战略带来有利形势,积极参加“地板锁扣专利保护联盟”,应势而谋、因势而动、顺势而为,在技术创新方面有所行动、有所作为,集聚核心竞争力,强化合作、赋能破局,从而推动产业做大做强。

)技术突破和公平贸易依然任重道远

在公平贸易领域,特别是中美贸易中,要实现技术突破和公平贸易依然任重道远。一是欧美专利技术高度集中在少数大企业,并形成体系和垄断,中国则较为分散,体系和合力都不够强,而且每当中外较量的关键时刻,部分中国企业往往为了自身利益(有的还是大公司),与对方私下和解,客观削弱了联合的力量;二是美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拥有强大法律体系,甚至国家强权,相关方面已形成了严密的利益共同体;三是国内企业地板出口大都以贴牌和加工贸易为主,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占比不到15%,国外地板经销商对地板产品的锁扣类型、海运方式、结汇方式诸多方面均有指定,外贸企业往往只能屈从相关规则。

)锁扣专利多点突破、联盟应对局面正在形成

全球木地板锁扣技术经过近40年的发展,传统倾斜插入技术、水平插人技术已经趋于成熟,垂直插入技术近年来发展迅速,成为目前中国地板企业研究突破的热点。总体而言,中国PVC 地板行业相关专利的申请已突破5000 件,已处于专利受理国的首位,占总数的30%以上,受理数量大幅领先于随后其他各国家/地区。美国、日本、欧洲专利紧随其后,也是该项技术的主要技术原创国,并且他们之间的技术输出较为频繁,而中国则较为局限于国内范围,呈现多点突破态势。2018年全国“地板锁扣专利保护联盟”成立以来,逐步改变了以往企业单打独斗局面,大局意识逐渐增强,联合应对、共同进退的局面正在形成。 

三、应对策略的探索与思考

(一)推进形成联合应对的协调与扶持机制   

专利霸权是美国霸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专利的商品化率超过40%,已形成垄断和强权。而中国企业在专利产业化方面产业化程度不高,仅相当于美国专利的商品化率,且很多专利尚未形成体系。因此,在地板工业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形势下,要实现地板锁扣专利的突围,必须推进形成联合应对的协调与扶持机制。各级商务部门、中国五矿商会和地板产业基地及重点企业要建立沟通协调与对接、公关危机应对机制扶持奖励核心技术的突破和转化。同时,进一步推动地板产业外贸转型升级,引导地板企业积极参加“一带一路”建设,响应中央的“双循环”战备,优化外贸区域布局和外贸产品结构,增加自主锁扣专利技术和产品的输出,规避因锁扣专利等知识产权引发的风险,并有效降低冲突的烈度。各级知识产权部门、林草部门、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相关科研院所、产业基地和重点企业要建立专利霸权应对机制、技术创新机制及合作共享机制,合力应对专利霸权和不公平贸易秩序。

(二)加强锁扣专利保护联盟建设

目前,尤尼林、瓦林格、I4F等跨国公司将地板锁扣专利及相关技术作为市场竞争的武器,通过掌控海量专利、制定技术标准,并建立专利池,籍此控制产业发展和进行技术垄断,获取丰厚利润。而我国地板行业企业众多、力量分散,核心技术尚处于后发追赶的阶段,更需加强联合。2018年11月,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支持下,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成立了“地板锁扣专利保护联盟” ,武进国家外贸基地的一批地板龙头企业也参加了联盟。在此基础上,联盟为建立专利池做了大量工作。联盟的成立有于集聚力量,形成地板锁扣专利保护体系。但是,这一联盟在资金投入、技术生成、成果产业化和商品化等方面必须建立运转有效、科学规范的机制体制,具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防止陷入被国际大公司各个击破的被动局面。

(三)提升核心专利生成能力

我国地板行业中小企业众多,抱团合作才能集中力量办大事,突破专利困局。例如:武进基地拥有地板及相关配套企业450多家,有省级及以上林业产业龙头企业8家、高企业18家、股改企业16家、国家实验室(CNAS)1个、省级技术中心检测中心5个、博士后工作站3个。如何有效整合利用好这些资源,推动形成合力,提升核心专利生成能力,形成核心竞争力。武进基地正从如下两方面积极探索推进:一是千方百计招引顶尖科技企业、总部企业落地,培育头部企业,提升龙头牵引力;二是鼓励地板企业积极参加地板锁扣专利保护联盟的行动,推进产学研合作创新,联合相关科研院所、研究中心、专家开发更多新专利,实现关键技术突破,以核心技术的量变,推动整体局势的质变。 

(四)推动国内专利国际化

我国已经加入专利合作条约(PCT),因此,地板企业,特别是外贸企业要充分利用PCT途径,将国内专利申请外国专利,依托地板锁扣专利保护联盟和专利池,参与全球专利布局,这样既有利于提升自身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也可以防止自己的专利产品被仿冒。

(五)知己知彼规避风险

专利是法律保护的资产,其本质是技术公开换垄断。因此,国际公平贸易和锁扣专利的维权,既是硬实力的斗争,更是法律框架内智慧的较量。地板企业要学会规则,开展合作,要依托联盟牵头聘请业内资深知识产权专家,收集、分析、整理全球地板锁扣专利,集中力量对尤尼林、瓦林格和I4F等专利企业的专利进行梳理汇总、分类溯源整理、锁扣技术影响性分析等,做到知己知彼,科学决策。开展国外的有关地板锁扣专利无效的申请,打开围城缺口,为本土技术争取成长空间。在国内和对非欧美地区贸易中,巧用地板锁扣公知技术、开展低侵权风险地板锁扣产品模型设计,规避风险、降低生产成本。需要忠告的是,对欧美地区出口产品,不能用无效专利,否则肯定会遭到尤尼林等专利持有人的起诉

综上调查,我们可以得到如下启迪:20多年来,中美贸易围绕锁扣专利的摩擦和“双反调查”如影随形,从未消停,我们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我在行动,努力破解技术瓶颈,争取自主与公平;对手也在行动,不断进行技术升级,构筑更加严密的壁垒。因此,围绕锁扣专利技术的攻防斗争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只有进攻才是最好的方式,只有斗争才有突围的希望。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面对锁扣技术的弱势和贸易的不公平局势,只要我们迎难而上、抱团合作,努力推进核心知识产权的突破,正义的天平终将回归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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